(2017年11月13日經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110次黨組會議審定)
建立預算審查前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的機制,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提出的“更好發揮人大代表作用”精神的一項重要措施,也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加強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國有資產監督職能”改革要求。審查批準預算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各級人大的重要職責,在人民代表大會召開會議前,認真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對預算編制和預算審查工作的意見建議,是堅持和尊重人大代表主體地位,充分發揮人大代表作用,充分利用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回應社會關切的重要方式和內容,是編制好預算和做好預算初步審查工作的重要保障,是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準預算的重要基礎工作。參照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印發的《關于建立預算審查前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的機制的意見》,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建立省級預算審查前聽取省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的機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緊緊圍繞“加強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國有資產監督職能”“更好發揮人大代表作用”的要求,以地方人大和政府組織法、代表法、預算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進一步創新方式,豐富內容,廣泛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主動回應關切,不斷提高預算編制的合理性、規范性,增強預算審查的針對性、有效性,為省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準預算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一)圍繞中心,凝聚共識
通過在預算審查前廣泛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使預算草案更好地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省委重大決策部署,更好地優化預算收支結構,更合理地安排民生等支出,更好地吸納代表意見、凝聚社會共識。
(二)突出重點,注重實效
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要處理好廣泛聯系和重點聽取的關系。既要廣泛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又要注重聽取熟悉財政經濟工作的人大代表和來自企事業單位、農村等基層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注重聽取相關專家學者和利益相關方代表的意見和建議。
(三)完善制度,健全機制
適應加強人大預算審查監督的新形勢和任務要求,總結實踐經驗,創新方式方法,規范程序內容,健全制度機制,推進預算審查前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工作制度化、常態化。
(四)積極穩妥,統籌推進
有關改革措施要結合我省預算管理和監督具體情況,堅持從實際出發,根據需要與可能,先行試點,逐步開展,及時總結經驗,不斷完善做法,確保改革扎實推進。
三、工作機制
預算審查前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要根據不同對象,采取相應工作形式,建立多種形式的工作機制。
(一)聯系代表機制
充分發揮省人大代表預算審查監督小組的作用(以下簡稱“預算監督小組”)。按照《河北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發揮人大代表作用促進預算審查監督的意見》(冀人常辦[2015]68號)要求,省人民代表大會換屆后,省人大財經委(以下簡稱財經委)應及時建立健全預算監督小組。預算審查前聽取人大代表意見時開展的相關活動,組織者應邀請預算監督小組成員參加,不能參加活動的可以書面形式征求意見。
廣泛聽取其他代表意見建議。根據聽取代表意見工作(活動)的內容,除預算監督小組成員外,應有針對性地聽取其他省人大代表的意見。要注重聽取來自企事業單位、農村等基層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
豐富聯系代表的方式。省人大常委會財經工委(以下簡稱財經工委)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方便人大代表了解信息、反饋意見。完善省人大常委會網站“預算審查監督”專欄、省人大預算聯網監督系統,探索建立移動終端服務方式,暢通與省人大代表聯系渠道,爭取最大限度地廣泛聽取人大代表的意見建議。
(二)專門委員會會商機制
財經委要建立與其他省人大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工作委員會(以下統稱相關專門委員會)的預算會商機制,充分發揮相關專門委員會在各自專業領域監督的優勢作用。預算審查前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時開展的相關活動,應邀請相關專門委員會派員參加。根據工作需要,財經委可就相關預算編制工作和政策、預算審查工作、預算審查報告等重要事項,向相關專門委員會征詢意見,相關專門委員會應認真負責地研究提出意見。相關專門委員會應加強對所監督領域涉及財政預算的政策問題的研究,及時就相關預算政策提出意見建議,在預算草案集中初審時就本領域部門預算安排提出整體性意見建議。
(三)專家咨詢機制
按照《河北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發揮人大代表作用促進預算審查監督的意見》要求,調整充實省人大常委會預算審查監督專家顧問組(以下簡稱“專家顧問組”)。財經委要為受聘專家開展服務提供必要幫助,預算審查前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時開展的相關活動,可邀請受聘專家參加;就相關財政政策、省級預算安排等專業性較強的問題,可要求受聘專家提供專項咨詢服務;就預算編制政策相關重大問題,可委托受聘專家開展專題研究;預算草案集中初審時,應邀請專家顧問組參加。
要注重發揮相關智庫和專業研究機構的作用,財經委和財經工委可以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專業機構或相關專家就預算編制政策相關重大問題開展專題調研,更深入地聽取專家學者的意見和建議。
(四)群眾民主參與機制
積極探索更廣泛聽取普通群眾意見建議的辦法,特別是聽取利益相關方群眾代表的意見建議??蛇x擇與社會群眾關系密切的部門預算或專項資金預算,舉行聽證會、座談會等方式,聽取基層群眾代表意見。對于涉及基層事務、民生資金的預算安排和使用管理等問題,可組織開展專項問卷調查,并形成意見和建議提交預算編制部門。
(五)財政部門互動機制
省財政部門作為省政府具體負責編制預算草案和組織預算執行的部門,應當創新方式、豐富手段,建立健全與省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溝通交流的機制,及時通報省人大代表關心、社會關注的財政熱點、財政發展和改革工作進展情況,積極主動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重大財稅政策出臺前,及時向財經委及其工作機構、相關專門委員會通報情況,聽取意見建議。進一步做好人大代表相關議案以及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工作,并落實在預算編制工作中。
省財政部門要積極配合財經委做好預算審查前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的工作,在舉辦各種溝通會、座談會、初審會等活動時,省財政部門應按會議(活動)要求認真準備,做好相關事項報告工作,及時通報預算編制相關政策、工作進展情況,認真聽取參會人員意見建議,就大家關心的重點熱點難點問題做好解釋工作。必要時,財政部門可組織其他相關預算部門參加有關活動,由相關部門報告工作。
省財政部門要認真吸收、及時反饋有關意見建議處理情況。對收集整理的省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省財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進行認真分析研究,在預算編制中吸收采納合理化建議,不斷改進預算編制工作,有關意見建議吸收采納情況要及時向財經工委反饋。對省人大常委會、財經委轉交辦理的預算審議意見建議、預算初審意見建議,省財政部門應組織有關部門及時研究辦理,按要求反饋辦理情況,并在預算報告中適當說明。
四、工作步驟和主要措施
根據我省預算編制工作程序和組織情況,選取預算編制過程中的重要時點,運用各種工作機制,采取多種形式和措施,切實將聽取省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的機制落到實處。
(一)預算編制政策通報
每年6月,省財政部門向省人大財經工委通報下一年度省級預算編制工作部署情況,主要內容包括預算編制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支出重點、主要政策措施等。財經工委應將有關情況及時向預算監督小組成員、相關專門委員會代表、專家顧問組等人員通報并積極組織開展相關意見建議收集和政策研究工作。財經工委應結合上年度決算審查、當年預算執行監督、審計工作報告審議和問題整改監督等工作,深入分析近兩年預算編制和執行成效、發現的問題和不足,研究預算編制中規律性、政策性的問題,研究提出相應的意見建議,就熱點重點問題開展調研座談、專項問卷調查等,廣泛聽取社會意見。財經工委對收集和研究提出的意見建議分析整理后,及時向省財政部門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工作的意見建議。省財政部門對財經工委的意見建議應認真研究吸收,并及時將有關情況向財經工委反饋。
(二)預算初步方案溝通
每年12月上旬,省財政部門應向財經工委通報下年度預算初步方案,包括下年度預算草案和預算報告的主要內容,以及當年預算收支預計完成情況,聽取意見建議。財經工委通報、溝通預算初審工作安排。根據財政部門通報情況,財經工委研究提出關于當年預算執行情況和下年度預算安排的分析報告,供財經委進行預算初審時參考。
(三)重點部門預算和專項資金預算審查論證
每年12月,根據省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和年度預算審查工作安排,結合審計查出的突出問題整改情況,財經委研究確定2個政府部門的部門預算、若干項專項資金預算作為預算初步審查的重點,組織開展專項審查論證工作。重點審查可采取前期專題調研,召開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形式,邀請預算監督小組有關成員、其他專門委員會委派的有關人員、相關專家和有關政策利益相關方代表參加。省財政部門和相關政府部門按要求進行專題匯報,解釋回答問題,對審查提出的意見建議要認真研究,并對部門預算和專項資金預算初步方案進行完善。
(四)聽取專家意見建議
每年12月,財經委組織召開專家座談會,邀請專家顧問組成員和其他專家學者,結合中央和省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就經濟社會發展、財稅政策、預算改革、預算審查等提出意見建議,省政府財政及有關部門到會聽取意見建議。邀請專家顧問組成員參加預算草案集中初審工作,專家顧問組負責對政府預算編制進行宏觀政策審查,進行政策論證評估,提出綜合性意見建議。
(五)預算草案和預算報告初步方案匯報
每年12月中旬,預算草案和預算報告初步方案形成后,財經委組織召開專門會議,財經委組成人員和財經工委全體人員參加。會議聽取省財政部門關于當年預算執行情況、下年度預算草案和預算報告主要內容的匯報,聽取財經工委關于當年預算執行情況和下年度預算安排的分析報告,財經委進行初步審查,提出初步審查意見。
(六)政府和部門預算草案集中審查制度
每年12月下旬,在財經委專門會議進行初步審查的基礎上,財經委、財經工委組織開展政府和部門預算草案(初步方案)集中審查,邀請省預算監督小組全體成員、相關專門委員會委派的代表、專家顧問組專家、各市人大常委會財經工委負責人等人員參加。省財政部門匯報政府預算草案總體情況、分類口預算政策和安排情況。參加集中審查人員分組對政府和部門預算草案(初步方案)進行審查。相關專門委員會負責對所聯系的部門預算草案和本領域預算安排重點進行綜合性審查,統籌提出本領域預算安排的整體意見。
財經工委匯總整理集中審查中各方面意見建議,形成預算草案(初步方案)初審意見,經財經委會議研究審定后送省財政部門研究處理,省財政部門處理情況向財經委報告。省人民代表大會召開期間,財經委初審意見和省財政部門對初審意見處理情況的報告印發省人大代表。
五、工作保障
(一)財經委、相關專門委員會,常委會辦公廳、財經工委和其他有關工作機構,省財政等政府相關部門要深刻認識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工作的重大意義,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明確工作責任,密切協調配合,精心組織安排,不斷總結經驗完善制度,形成人大、政府、代表和社會各界的良性互動,確保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的工作取得實效。
(二)財經委牽頭負責預算審查前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工作,財經工委具體組織。財經委和財經工委要認真落實有關制度規定,在協調政府有關部門、提供信息資料、組織會議和調研、回復各方詢問等方面主動作為,加強對人大代表預算審查監督有關內容的培訓,推動人大代表參與預算審查監督工作常態化。
(三)省財政部門牽頭負責相關政府部門做好配合工作,發揮政府部門的組織協調作用。按照財經委有關工作要求,全面完整及時提供有關資料,做好有關事項通報匯報和解釋等工作,積極主動聽取各方面意見建議,并認真研究吸收合理化建議,及時反饋有關意見建議處理情況,讓代表作用得到充分發揮,讓社會關切得到更好回應,不斷增進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對財政預算工作的滿意度。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縣(市、區)人大常委會要參照該意見,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建立健全預算審查前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