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實現民主有多種方式,不可能千篇一律。”不同國家的民主有不同的版本。作為中國版本的全過程人民民主,不是他國民主的翻版、改版或者再版。所以,怎么看待全過程人民民主?它有哪些優勢特色?必須從中國人民當家作主的實踐中尋找標準答案。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一種有序的民主。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為中國人民量身定制的,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的一種民主形式。但人民當家作主不是無序的、隨意的,更不是一盤散沙式的。為了實現人民當家作主,需要一個堅強的領導核心,需要一套完備的規則體系,需要穩妥有序地推進。實踐充分證明,只有中國共產黨,才能把億萬人民群眾發動組織起來,積極投身到民主實踐中;只有中國共產黨,才能保證全過程人民民主始終在法治的軌道上平穩有序地運行。民主的有序與無序,對于國家和人民而言,究竟意味著什么呢?事實勝于雄辯,從“東方之治”與“西方之亂”的鮮明對比中,我們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一個有序的、用法治作保障的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這樣的民主才會使人民幸福、社會和諧、國家穩定;反之,不講秩序、不要法治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這樣的民主必然會導致社會失序、國家失控、人民蒙難。從一些國家頻頻上演的“民主鬧劇”中,我們更加清楚地看到這一點。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能應對各種風險挑戰的民主。危難之時方顯民主本色。往往是在“關鍵時刻”“特殊時期”,人們更容易了解一個國家民主的真實狀況,看清一個國家民主最本真的一面。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實際上是對各國的民主狀況作了一次“突擊檢查”,誰優誰劣、誰真誰假,一看便知。在這方面,我們用堪稱完美的表現,向世人交出了一份高分答卷。去年5月,當疫情在全球蔓延之時,我們在防控工作取得階段性重大勝利的情況下,成功地召開了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這次會議的一個重要成果,就是高票通過了民法典。民法典的制定過程,就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一次生動實踐。今年3月,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如期舉行,在全國人民共同參與和見證下,大會批準了“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國人民又一次用生動的實踐對全過程人民民主作了精彩的展示。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這次會議正式將“全過程民主”寫入全國人大組織法。疫情來襲,全國人大常委會堅決同人民站在一起,伸出肩膀、主動作為、積極應對。與此同時,各項工作也都取得重大進展:立法工作亮點紛呈,一部部裝滿民意的法律陸續出臺;把百姓的關切作為人大監督的著力點,監督實效明顯增強;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聯系更加密切,在“抗疫”和“脫貧”兩條戰線上都能看到他們活躍的身影。從去年年初到現在,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共召開16次常委會會議,“加開”已經成常態,并且每次會議都貫穿了“人民至上”這一理念??梢哉f,大疫當前,全過程人民民主的“成色”不減,優勢明顯。這也充分顯示出全過程人民民主不是“易碎品”,而是經得起風吹雨打的,沒有任何艱難困苦能夠阻擋中國共產黨帶領中國人民追求民主的腳步。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最管用的民主。能不能解決問題?為誰解決問題?這是檢驗民主是否管用的“試金石”。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民主不是裝飾品,不是用來做擺設的,而是要用來解決人民需要解決的問題的。”由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所決定,全過程人民民主不搞形式主義,不搞“民主秀”,不搞政治戲劇,不追求表面的華麗和做作,而是以解決人民需要解決的問題為著力點,這不僅體現在初衷上、過程中,更體現在結果上;體現在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全鏈條。本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按照全過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堅持民有所呼、我有所應,百姓所望、人大所向,緊緊圍繞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頻頻出手、持續發力,推動解決了一大批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例如,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環境的期盼,從2018年至今,全國人大常委會連續四年聚焦生態環境保護,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相繼開展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每一次執法檢查都堅持廣納民意、堅持問題導向,力求取得人民群眾滿意的效果,創造了一個又一個人大全流程全要素監督的“經典范本”,也贏得了廣大人民群眾的喝彩。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充分體現“有事好商量”的民主。在我們這樣一個人口眾多、幅員遼闊的社會主義國家里,在處理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時,如何統籌兼顧各方面關系?如何通過合理有效的制度安排和程序設計,把各方面的意愿和要求匯集起來,形成共識?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在中國社會主義制度下,有事好商量,眾人的事情由眾人商量,找到全社會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約數,是人民民主的真諦。他進一步強調,涉及全國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體人民和全社會中廣泛商量;涉及一個地方人民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在這個地方的人民群眾中廣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眾利益、特定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在這部分群眾中廣泛商量;涉及基層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在基層群眾中廣泛商量。在人民內部各方面廣泛商量的過程,就是發揚民主、集思廣益的過程,就是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的過程,就是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過程,就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過程。“有事好商量”不僅是一種工作作風、一項制度設計,也是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重要方式,是全國人代會上每一項決議決定都能高票通過背后的政治邏輯。制定和實施“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事關國家的未來發展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從起草規劃建議到編制規劃綱要,再到全國人代會審查規劃綱要草案,直至表決通過,整個過程體現了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對“有事好商量”作了生動詮釋。規劃建議起草期間,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深入地方考察調研,并親自主持召開7場專題座談會,廣泛聽取各領域各階層人士意見建議。今年全國兩會期間,習近平總書記多次與代表委員一同審查討論規劃綱要草案。去年8月,規劃編制工作開展網上征求意見,收到留言100多萬條,有關方面從中整理出1000余條建議;規劃建議稿起草組逐條分析各方面意見和建議,做到了能吸收的盡量吸收,對建議稿增寫、改寫、精簡文字共計366處,覆蓋各方面意見和建議546條;今年全國兩會上,代表委員認真審查討論規劃綱要草案;最終,在吸收各方面意見和建議基礎上對規劃綱要草案作出55處修改。
全過程人民民主是最具活力的民主。全過程人民民主不是故步自封、一成不變的,它具有與時俱進、面向未來的優秀品格,是最具活力的民主;它是在實踐中成長起來的,并隨著實踐的發展而不斷完善發展。從兩年前習近平總書記在上海虹橋街道考察基層立法聯系點工作時明確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種全過程的民主”,到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他強調“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從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對全過程人民民主作出系統論述,到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把“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寫入《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中,彰顯了我們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保證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的堅定信心和堅強決心。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人大工作會議上指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要在黨的領導下,不斷擴大人民有序政治參與,加強人權法治保障,保證人民依法享有廣泛權利和自由。要保證人民依法行使選舉權利,民主選舉產生人大代表,保證人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落實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環節全過程,確保黨和國家在決策、執行、監督落實各個環節都能聽到來自人民的聲音。要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達平臺和載體,健全吸納民意、匯集民智的工作機制,推進人大協商、立法協商,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統一于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不僅對人大工作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提出明確要求,同時也為我們描繪了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美好前景。
在我們黨保證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的偉大實踐中,全過程人民民主展現出巨大的制度優勢。在新的歷史進程中,這些優勢一定會發揚光大,全過程人民民主也將會有更加廣闊的發展空間。